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2021学年工作情况述职材料
一、坚持党建引领,保证政治方向
一是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读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参加培训讲座、参观主题图片展、观看红色电影等多种方式,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相关工作部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是深度融合日常业务工作。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中,深入研究、透彻把握政治理论以及涉外工作文件、决策和部署的政治意义和深刻内涵,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把党建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牢牢把握教育合作国际化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以扎实的工作实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坚持守正创新,拓展业务新局
一是持续构筑应用型高端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与国外高校新签合作协议5个,分别与西澳大学、科廷大学、悉尼科技大学合作新增会计学、税收学、新闻学、翻译、统计学、旅游管理6个本科专业的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连同金融学、国际商务、财务管理、法学4个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纳入2020年高考招生计划,共计招录新生215人,国际化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是持续构筑科学研究国际化合作平台。会同科研处稳步推进“十三五”“创新强校工程”8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建设;指导和协助法学院认真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2020年度专责工作任务;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举办了“2020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和“新冠疫情下财政治理的宪法议题研讨会”以及近30场学术讲座(含线上讲座);会同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为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人举办了AACSB认证线上辅导讲座、认证建设培训及筹备工作。
三是持续构筑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化交流平台。在读港澳台学生200多人,教育规模位列广东高校前列;在读来华学历生23人,来华留学教育规模有所提升;计划外全日制国际教育项目在读学生近千人,办学规模稳步扩大;继续开展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聘用了11名外籍教师和9名台湾籍高层次人才。
四是持续构筑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学校成为“粤港澳高校联盟”和“粤港澳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成员院校以及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被评为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最佳合作单位”,为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拓展了校际交流合作空间。
五是持续构筑国际化教育制度体系。牵头编制了学校《“十四五”教育合作国际化发展规划》,为国际化工作进一步上层次、上水平提供顶层设计和引领;协助教务处制订了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科中外学位联授专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六是持续构建学生管理新模式。牵头落实我校国际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体检行动”,得到了省教育厅专家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积极组织港澳台学生参加教育部港澳台办举办的“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主题征文活动(指导撰写并推荐提交了22篇征文)、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活动”(遴选了8名品学兼优的香港籍学生报名参加全程活动)、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特色课堂”专题片集中观看活动(港澳台学生共122人观影)以及国情教育网络培训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港澳台学生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会同校团委遴选了60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团省委等组织的2021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暑期实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实习、就业、创业信息,指导和协助在读港澳台学生参加实习、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或创业;指导和协助外国语学院选派2名日语专业本科生参加了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办的“第33届广州地区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三、坚持预防在先,防范涉外风险
对政治、意识形态、外部环境等领域的风险挑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针对外籍教职工、台湾籍教职工、在国外学习教职工、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在国外参加国际化教育项目学生、提前回国项目学生等7类工作对象进行了扎实、细致、精准的隐患排查和日常管控,做到信息互通顺畅、分析研判及时、协同应对迅速,切实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实现教育合作国际化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四、坚持全面细致,做好防控专项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基础上,同国内外相关单位为外籍教职工、台湾籍教职工、在国外学习教职工、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在国外参加国际化教育项目学生、提前回国项目学生等7类师生群体,提供了耐心、细致、到位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做到涉外疫情管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做好“零报告”“周报告”等疫情防控涉外专项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