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相关学院综合评选,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以下42名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开展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若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4096834
联系人:芦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