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做好2023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评审机制
成立2023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港澳台事务的校领导任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相关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
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2-2023学度各科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者不能申报;
5.已交齐学年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等。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2-2023学度各科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者不能申报;
5.入学身份为港澳籍。若入学后身份再转为港澳籍的,不予参评。
6.已交齐学年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等。
四、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
1.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2.硕士研究生特等奖2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5000元。
五、评选办法
(一)2020-2022级本科生评选
港澳台侨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采用计分制,计分比例:
A:学业成绩占80%;
B:综合素养表现占20%;
计分公式为:总分T=A×80%+B×20%
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计分制的评分标准:
1.学业成绩(学年成绩)(满分100分)
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P) | 得分(分) |
P≤10% | 100 |
10%<P≤20% | 95 |
20%<P≤30% | 90 |
30%<P≤40% | 85 |
40%<P≤50% | 80 |
50%<P≤60% | 75 |
60%<P≤70% | 70 |
70%<P≤80% | 65 |
80%<P≤90% | 60 |
P>90% | 50 |
2.综合素养表现(满分100分)
学生参与学术创新竞赛、创业竞赛、社会实践比赛以及文体等各类比赛:
获奖情况 | 得分(分) |
省级及以上奖励 | 100 |
校级奖励 | 50 |
院级奖励 | 20 |
特别说明:
(1)申请者本人须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3),并有获奖证书;
(2)所有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可计100分,校级奖励一项可计50分,院级奖励一项可计20分,综合素养表现100分封顶;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
(二)2023级本科生评选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奖学金名额情况,统筹给予一定比例推荐2023级新生参加奖学金评选。2023级新生只能评选三等奖。
(三)研究生
考虑学校今年首次招收港澳台籍研究生,2023级新入学研究生是否评选奖学金,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情况确定。
六、奖学金评选程序
1.学院评审推荐
通知下发后,各学院组织本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进行评审推荐。组织参评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申请表手写签名方为有效。同时要求提供2022-2023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官方版本;新生提供入学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1)确认学生港澳台及华侨籍身份是否为录取和入学时具备,对入学后方取得的身份不纳入评选范围。
(2)审核学生交齐费用情况,包括学费、住宿费等。
(3)审核学生成绩和获奖情况,并对学生思想品德、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选办法核算学生参评分值。
(4)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表现,对学生进行排序,并形成推荐汇总表(附件3)。
2.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召开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召会议,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上级下达学校各等级奖学名额,按学生计分排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建议人选。
3.名单公示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初审合格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材料报送
各等级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学生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由学校审签报省教育厅审批。
七、其他
(一)各学院确定联系人,负责收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请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于10月18日(星期三)前发送电子版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箱:fao3@gdufe.edu.cn。
(二)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星期二)前将初审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学年成绩单等纸质材料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德楼315),初审推荐名单电子版发至fao3@gdufe.edu.cn。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096834。
附件:
1.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
4. 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3 广东财经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4 学院联系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