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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芦婷婷发布时间:2023-09-21点击:191

各学院: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3〕1210号)已于近日下发。为做好2023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由三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申报人限申报1项本专项项目。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3.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此外,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申报人不得为尚在执行期内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省银龄专家项目的专家申报本项目。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尚未结题“海外名师”项目的重复申报。专题三“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不受理尚未结题2022年“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项目的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适度对人才来粤开展交流合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六)申报项目还须符合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清单、2021年“海外名师”申报书(个人类)详见附件,请大家参考。

另附学校简介一份,请使用统一的学校简介。

(二)时间安排

1.9月19日-10月15日,申报人网上申报。

2.10月16日-10月18日,学校进行集中审核、推荐。

3.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10月25日前学校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急,为避免出现延误,请务必于2023年10月15日前(星期日)完成网上申报。

(五)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1.专题一、二、三全流程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专题一、二、三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3.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杨纯,电话:84096834。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申报材料清单

2.2021年“海外名师”申报书(个人类)

3.广东财经大学简介(“海外名师”申报用)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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