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学工部、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初评,现确定初审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广州校区同德楼315)反映。
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14日
联系电话:020-84096834
联系人:芦老师
附件:1.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初审推荐名单
2.2023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初审推荐名单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2023.10.16关于做好2023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