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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5年国(境)外学生交流学习项目资助金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石璇发布时间:2025-12-29点击:26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学生赴国(境)外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化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现就申请国(境)外学生交流学习项目资助金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2024年9月以来,参加经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发布的项目通知,经本人申请并获学校批准,至国(境)外正规院校或企业进行一定时间的交流,包括双学位/三学位项目(不含项目班)、一学期/一学年交流交换、假期实习实践(含专业实习、文化交流、课程培训、带薪实习)等活动,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项目返回学校的学生。

2. 因澳门科技大学一学期交换生已另行通知申请,不在此次资助范围内。

注意:前期已提交申请并已收到资助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

二、资助标准

1.参加国外交流项目:90天(不含)以下:2000元/人;90天(含)以上:5000元/人;

2.参加港澳台交流项目:90天(不含)以下:1000元/人;90天(含)以上:5000元/人。

三、申请截止日期和需提交材料

1.截止日期:2026年1月9日。

2.提交电子版材料(请正确命名各项材料名称):

(1)项目录取通知;

(2)项目完成证明,如参加项目提供成绩单,还需提供成绩单。未完成项目者,不予资助;

(3)一篇图文并茂的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以上);

(4)参加项目所获奖项或推荐信(如有)。

注意:请发送至邮箱:fao3@gdufe.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2025资助金申请(补充)。

四、其他事项

资助金将自动转至学生学费卡号,请确保账号正常运行。如需更改,可关注“广东财经大学财务部服务号”修改本人银行卡信息。详细指南见附件。

五、联系人

联系人:石老师,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同德楼319

联系电话:020-84096080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收费系统操作指南.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2025年12月29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邮编:510320
传真:0086-20-84096140
电话:0086-20-84096834
邮箱:fao3@g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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